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廉政风险 ——财务公司纪检部门扎实进行公司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
作者:冯奇奇
为提高湖南高速集团财务公司员工金融从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康的廉政文化和信用文化,有效防范公司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促进公司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财务公司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安排,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规定,财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司员工的异常行为进行了第二季度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严格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按一岗双责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盯一级”层层落实,形成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公司纪检委员抓执行,公司副总对分管部门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负责,层层排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排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次排查依据公司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银保监会关于案防和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整体要求,通过谈话、调查了解、测评问卷等方式重点核查在职员工:有无参与“黄赌毒”行为;有无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私自在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兼职或挂职取酬;有无违规经营和商业贿赂等行为;有无个人和家庭经商办企业的;有无用大额资金炒股、从事期货交易或购买彩票,明显超过其承受能力的高风险投资的;有无以公司名义或利用职务之便,控制、使用成员单位支付工具,谋取个人利益的;有无参与民间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有无参与有碍公务的宴请、旅游、出国访问和营业性娱乐;有无充当资金掮客等16项8 小时以外的异常行为。
通过此次排查,加强了公司对员工从业行为的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使员工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坚持依法经营、合规操作,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公司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从根源消除风险隐患,为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健康的工作氛围。